关基保护条例对工控安全的影响与应对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义务与实施路线

解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核心条款,分析对电力、石化、交通等行业工控安全的影响,梳理运营者安全义务与合规实施路线图。

条例出台背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要求的细化和落实,标志着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

条例明确指出,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应当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保护范围。这些行业中的工业控制系统无疑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核心条款解读

安全保护义务

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包括”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对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这些义务构成了运营者安全建设的基本框架。

对于工控系统运营者而言,安全保护义务需要落实到工业控制环境的特殊性上。例如,安全责任制需要明确从管理层到车间级的安全职责划分;容灾备份需要考虑工控系统的实时恢复要求(如 PLC 程序和组态参数的备份恢复);应急演练需要模拟工控安全事件的特殊场景(如控制指令篡改、传感器数据异常等)。

安全建设要求

条例要求运营者”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具体措施包括”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处置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这一要求意味着CII运营者的安全防护水平需要在等保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对于工控安全而言,这意味着:在等保三级基础上,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纵深防御体系;部署覆盖生产控制全流程的安全监测能力;建立工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常态化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渗透测试(授权范围内)。

供应链安全

条例对供应链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运营者应”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这对工控系统的设备和软件采购产生了直接影响,进口 PLC、DCS、SCADA 等核心设备的供应链安全成为关注焦点。

实施建议包括:建立关键设备供应链安全评估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对进口核心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可委托专业机构);逐步推进核心设备的国产化替代,优先选择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国产产品;建立设备安全基线和配置管理规范。

安全事件报告

条例要求运营者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报告。对于工控系统,安全事件的报告具有特殊敏感性,需要在保障生产安全和满足合规要求之间取得平衡。

建议建立分级的事件报告机制:一般安全事件(如非授权访问尝试)按周汇总报告;较大安全事件(如工控设备异常重启)按日报告;重大安全事件(如生产系统被远程操控)立即报告。所有事件报告应同步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描述、影响评估、处置措施和恢复计划。

对各行业的影响

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环节的工控系统均属于CII保护范围。条例对电力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调度自动化系统和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需要满足更高的安全防护要求;纵向加密认证通道需要覆盖全部远程通信链路;需要建立覆盖发-输-变-配-用全环节的安全监测体系;供应链安全审查要求对进口继电保护装置、远动终端等设备进行安全评估。

石油石化行业

石油石化行业的炼化装置控制系统、油气管道 SCADA 系统和油库管理系统属于CII。条例的影响包括:DCS 安全防护需要从网络边界延伸到控制器层面;油气管道 SCADA 系统需要加强远程通信安全;需要建立覆盖”勘探-炼化-储运-销售”全链条的安全管理机制;油库和加油站的工控系统也需要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行业

交通运输行业的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铁路信号系统和民航管制系统均属于CII。条例要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CBTC)建立专属的安全防护体系,交通行业的工控系统需要适应高可用性和高可靠性要求,安全措施的实施不能影响系统的实时性和安全性。

水利行业

水利行业的水库调度系统、闸门控制系统和供水管网 SCADA 系统属于CII。条例要求水利工控系统加强远程通信安全保护,建立覆盖”水源-输配-用水”全过程的监测能力,并与电力行业的保护要求做好衔接(水利设施通常由电力系统供电)。

运营者安全义务清单

结合条例要求,工控系统运营者应履行以下安全义务:

制度建设层面,建立工控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策略、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工控安全考核机制。

技术防护层面,按照等保2.0三级以上要求建设工控安全防护体系;部署工控防火墙、IDS 等安全设备;实施工控协议白名单管控;建立工控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

人员管理层面,设立工控安全管理岗位;对工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建立工控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实施安全意识教育。

供应链管理层面,建立供应商安全评估机制;对核心设备进行安全审查;建立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流程。

应急响应层面,制定工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安全事件分级报告机制;配备应急响应工具和备件。

安全评估与检测要求

条例要求运营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对于工控系统,安全评估应包含以下内容:

资产评估。梳理工控系统中的全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控制设备、终端设备和通信链路,建立详细的资产清单和拓扑关系。评估资产的重要性等级和面临的主要威胁。

漏洞评估。对工控系统中的设备、软件和协议进行漏洞扫描和评估,重点关注 CNCERT/CNNVD/CNVD 公开的工控相关漏洞。对于已发现的漏洞,制定修复或缓解方案。

配置评估。检查工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配置是否符合安全基线要求,包括账户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日志审计策略、通信加密配置等。

网络评估。分析工控网络架构的安全合理性,检查网络分区、边界防护、入侵检测、恶意代码防范等措施的有效性。

管理评估。审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情况,评估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合规路线图

合规建设建议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1-3个月):完成现状评估和差距分析。对照条例要求逐项检查现有安全措施,识别不符合项和风险点,形成差距分析报告和整改计划。

第二阶段(3-12个月):实施关键整改措施。优先处理高风险项:部署工控防火墙和 IDS、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工控资产梳理和风险识别、实施核心控制设备安全加固。此阶段应同步建立安全运营基础能力。

第三阶段(12-24个月):完善安全运营体系。建立工控安全集中管理平台,实现安全事件集中监控和响应;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评估机制;推进供应链安全管理和国产化替代;开展攻防演练和应急演练。

合规建设是持续性工作,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审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保持续满足条例要求。运营者应将工控安全纳入企业总体安全管理体系,与 IT 安全、物理安全和人员安全统筹规划,形成一体化的安全防护格局。

标签:关基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控安全合规建设安全评估
发布:2026-05-19 | 作者:奇固科威

常见问题

Q: 哪些行业的工控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根据条例,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运营单位,一旦遭到破坏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属于CII。
Q: 关基保护条例与等保2.0是什么关系?
等保2.0是基础性制度,所有信息系统都应落实;关基保护条例是在等保基础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出的更高要求,是等保的加强版。CII运营者需同时满足两者要求。
Q: 运营者需要向谁报告安全事件?
运营者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安全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一般安全事件应在发现后合理时间内报告。
Q: 安全评估检测需要多频繁进行?
条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在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应及时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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